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 编号:
- SZDL2020335942
- 发布时间:
- 2020-12-07
摘要: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项目编号:SZDL202033594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0年11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
各供应商: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项目编号:SZDL202033594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0年11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经商采购人并同意,现就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评标信息的商务部分“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评分标准存在偏向性质疑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项目为保安服务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软件工程师中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以上)”与本项目没有任何关系,该评分标准属于与项目需求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有违公平竞争的规格标准或者技术条款。因此,将“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软件工程师中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以上)证书”设为评分标准不合理,违反了以下政府采购条例: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
2、《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增加价格因素在政府采购评审中的权重,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有违公平竞争的规格标准或者技术条款。
答疑:该项评审内容已作修改,详见仙湖植物园建筑物消防保安服务更正公告(二)。
根据(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第94号令)、《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投诉。
特此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